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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各有关新闻单位:
第二十九届河北新闻奖各项初评工作将于2013年2月至4月举行,现将各项初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推荐单位按照各项初评评选办法的要求报送参评作品。
河北新闻奖评选工作是检验我省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走转改”活动成果的重要平台。为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维护河北新闻奖评选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违规参评、骗取荣誉的行为,凡发现参评作品、获奖作品和相关申报材料存在修改、伪造等违规问题,一经核实,省记协将公开予以通报,取消作者、编辑参评资格,已获奖的取消获奖资格及所获奖项,追回获奖证书,5年内禁止该作者、编辑参加河北新闻奖评选。
按照《“河北新闻奖”评选办法》要求,省直新闻媒体组织本单位参评作品的推荐,并按规定数额和要求分类(项)报送各初评委员会。其中,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组织所辖子报子刊和河北新闻网参评作品的推荐;省电台、电视台、河北广播电视报的参评作品须加盖各单位公章后推荐。各市记协组织本设区市以及市级以下新闻媒体参评作品的推荐;尚未设立记协的设区市,暂由市委宣传部组织推荐。其他专业报按规定数额和要求分类(项)直接报送各初评委员会。
同时,为做好第二十三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推荐工作,按照《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规定,为防止推荐单位因各种原因可能出现漏报优秀作品的情况,各社会单位和个人均可在推荐单位推荐和公示期间,向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及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收到自荐、他荐作品材料后,应及时与该作品刊播单位或报送单位联系,并按照《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审核收到的自荐、他荐作品材料,把明显该推荐而未推荐的作品纳入推荐报送的候选范围,补充公示、评审。
请各市各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报送参评作品,协助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做好第二十九届河北新闻奖评选工作。各类(项)评选通知及附件可从河北新闻网省记协网页下载。有关评选事宜请与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李伟强0311-67562295 13930483415
刘蕾0311-67562295 13315999759
邮编:050013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
河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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