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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守规矩方能走长远
日期:2022-06-28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字号: 打印本页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6月22日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规范》明确了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的鼓励用户大额“打赏”、雇佣水军刷礼物等31种行为。同时,还强调网络主播应当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月22日中新网)

  随着智能手机等设备的普及,新媒体迅猛发展,网络直播行业在我国呈现出蓬蓬勃勃的气象。“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在网络直播为社会公众推开眺望世界的一扇窗户,创造出巨大的经济价值的同时,诸多乱象也潜滋暗长,扰乱了网络的公共秩序。

  有病就需下药去治。网络直播行为乱象频出,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甚至还涉及偷税漏税、传播谣言、侵犯公民隐私等违法犯罪问题。主播是直播行为的实施者,因此给主播出规范就是给网络直播立规矩,无疑是呵护网络公共秩序的主要手段。

  《规范》明确了网络主播禁止的31种行为,应该是剑有所指、目有所向,是对网络主播行为纠偏矫正,重塑网络直播行为“海晏河清”的有力之举。《规范》的出台无疑给网络主播打造了一套紧箍咒,更给监管部门的治理提供了操作性很强的“金规铁律”。下一步,需要相关部门积极引导直播行业强化自律,主播们需要对照《规范》进行自我检视,只有让《规范》真正走入主播们心中,直播行为才能“心有所止、行有所戒”。

  毋庸置疑,给网络主播立规矩,是呵护直播业态走向远方的必由之路。通过依法治理与科学引导结合、正向激励与惩处问责统一,直播行业一定会向好向善,网络主播将利用自己的知识和才华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为我们美好生活赋能添彩。(樊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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