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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性差错应引媒体警醒
日期:2025-04-03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字号: 打印本页

近日,有媒体报道一位英年早逝的大学教师时,提到他在某所大学取得“博士后学位”。“博士后学位”的差错比较常见。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中,并无博士后学位。学位分为三级,本科教育对应的是学士,研究生教育对应的是硕士、博士。

正如有网民留言所说,博士后不是学位,只是一种职位。如果再具体点,博士后是科研机构等单位中设置的特殊职位,供获得博士学位的年轻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媒体把博士后当成学位进行报道有一定普遍性。值得关注的是,记者写错了,发稿编辑没看出来,审稿者也没看出来;首发媒体错了,转发的媒体也跟着错了。

与之相对应的是,“攻读博士后”的表述也频频出现在媒体的报道中,这同样是错的。博士后是一种经历,是一种职位,又何谈攻读呢?

媒体报道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要让每一个新闻工作者都成为知识渊博的学者、大家,不太现实。但无论如何,在常识性问题上出错,应该引起行业警醒。2023年的数据显示,我国已累计招收博士后人员约34万人,最近每年招收博士后超过3万人。这是一个不算小的群体。博士后不是学位,不是职称、头衔、荣誉称号,也谈不上冷僻和专业,但媒体在这方面接二连三出错,着实不应该。

笔者认为,媒体堵住常识性差错不难,关键在于工作流程到位、责任到位、作风到位,做到有错必查、有错必纠。(朱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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